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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規則

已更新:2022年12月2日


換貨規定

1 本公司受理直銷商更換產品之服務,但限於在運送途中損壞、錯誤交貨或瑕疵品。更換產品時,將提供完好之相同產品。

2 直銷商收到商品後,如有瑕疵品應於十四日內通知本公司客服部,給予無條件換貨,若因長期放置且儲存未依規定或人為因素等,影響商品品質或超過保存期限者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瑕疵品範圍包括包裝污損、商品嚴重變色、封口或瓶口密封不良、受潮等。

退貨規定

1 本公司銷售的產品,外包裝完整、未經開封、未經更改,可以於訂購產品日起30天內向公司辦理退貨退款。

2 直銷商收受商品(以物流紀錄為基準日)後,隔日起算七日鑑賞期,本公司授理無條件換貨。

3 非瑕疵品之退貨運費由直銷商自行負擔,退款將依相關法規扣除運費及退款相關手續費用, 並扣除適用的獎金。

4 為使本公司正確地取消該退貨於訂貨時累計的獎金,退貨時必須隨貨附上商品明細表及退換貨申請書。

5 退款將於直銷商辦妥所有退貨手續後30天內,將退款金額退還給買受人。

6 直銷商之下線組織如根據本項退貨規定退回產品,本公司得要求直銷商退回其收取的有關奬金。

7 退貨退款流程:

  1. 由訂購直銷商本人親自填寫退換貨申請單各項欄位並簽名。

  2. 確認產品的外包裝完整、未經開封、未經更改。

  3. 須附上退換貨申請書。

  4. 退貨申請書請依不同月份、不同日期、不同發票號碼、不同買受人分開填寫。

  5. 發票買受人為公司行號者,請蓋公司統一發票章。

  6. 如有實體發票者,原購貨專用發票,發票如有續頁者,須一併繳回辦理。

8 可歸責直銷商事由下之退貨處理規定:直銷商辦理退出性退貨時,應維持產品外包裝及內容物之完整性;如已損毀破壞、經拆封或部分使用而不能再行出售之產品,其價值將視為全額減損。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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